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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上海海洋大学和上海市农业科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组织人事处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3-21 19:29:33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上海海洋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在坚持“立德树人、科学选拔、公平公正”,“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基础上,结合上海市农业科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复试对象及分数线

一)达到2026年上海海洋大学上海市农业科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的第一志愿考生,分数线见下表:

学科门类

总分

单科

(满分=100分)

单科

(满分>100分)

071000生物学

275

35

53

090800水产

240

33

50

120300农林经济管理

332

41

62

086000生物与医药

264

35

53

085404计算机技术

264

35

53

二)达到学校和我院调剂要求并接受调剂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后续将会发布我院调剂要求,接受调剂的专业将在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

二、 复试内容和方式

   (一)复试内容

1.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及创新意识等方面内容:

1)思想政治品质(政治立场、思想观念、道德品质等);

2)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等;

3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

4)外语能力(听说、读译等);

5)综合知识应用能力;

6)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及心理素质

2.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科目,加试科目及加试时间另行单独通知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3.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4.心理普查测试。考生在3月24日前须登录网址:http://210.5.159.76:6011/,完成在线心理普查测试。测试登录用户名为学生身份证号,密码为:123456789a。考生如遇系统登录或者测试问题,请于每天9:00-17:00致电:谢老师(189 3983 8576);王老师(180 1900 6081);张老师(021-58559439转828)。

(二)复试方式

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

三、复试安排

(一) 一志愿复试安排

    1.时间地点:3月25日在上海市农业科学院奉浦院区(奉贤区金齐路1000号)

报到时间

报到地点

面试时间

面试地点

9:00-11:00

 

1号楼302室

13:00-16:00

生物学:1号楼307

生物与医药:1号楼216

2.复试资格审查,报到需交验材料:

(1)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在校研究生院官网—招生信息https://yjs.shou.edu.cn/18610/list.htm下载模板)1份。

(2)应届考生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往届考生须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在国家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验证)原件及复印件。

(4)加盖有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的大学成绩单1份。

(5)加盖有考生所在单位(院系)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的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在校研究生院官网—招生信息https://yjs.shou.edu.cn/18610/list.htm下载模板)1份。

(6)导师选择表(见附件)1份。导师信息链接:https://www.saas.sh.cn/rcdw/pypty/dsjs。

考生须保证复试资格审查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性,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复试资格。

(二) 调剂复试安排

后期另行发布调剂复试安排。

、录取

(一)录取成绩计算

1.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相应权重相加,得出录取成绩。

2.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5)*0.7+复试成绩*0.3。

3.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次录取,一志愿拟录取名单在上海市农业科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三天。

(二)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均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复试中认定为违规违纪的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每门考试科目均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学校在对考生进行全面复查不合格的,或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体检

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体检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为依据组织进行。

六、监督与管理

1.我院以研招网信息平台、学校及学院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咨询电话:021-62201720(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邮箱:renshi@saas.sh.cn。

监督电话:021-67131600(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邮箱:jiwei@saas.sh.cn。

3.未尽事宜请参见《上海海洋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附件. 导师选择表

202603211934510349.docx


 

上海市农业科学院

2026年3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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