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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党委部署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

来源:院组织人事处 张一鸣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4-25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日,按照市委农办《关于做好农办系统党支部分类定级工作的通知》要求,院党委召开专题会议,传达部署中组部、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做好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市委农办关于对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管理相关工作。院党委书记、院长吴爱忠同志主持会议,并指出要充分认识党支部分类定级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它作为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重要基础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有力抓手,认真组织实施。
 
根据市委组织部制定的《上海市各领域党支部分类定级评分参考标准》,院党委将通过党支部自评、上级党组织考评、综合定级、拟定措施和情况上报五个步骤,按照“好”(90分以上)、“较好”(89-80分)、“一般”(79-70分)、“较差”(69-60分)四个等级对基层党支部进行分类定级管理,在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公开公正、充分运用成果的组织领导基础上,使分类等级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进一步深化公开承诺、扎实践诺、客观评诺,激发创先争优内在动力,增强党支部建设活力;与解决党支部建设突出问题结合起来,督促党支部自我检查、明确定位、发现问题,推进党支部自身建设;与贯彻落实“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结合起来,夯实党建基础,提升服务能力,确保党建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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