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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荣获上海市公安局治安总队 “治安安全合格单位”

来源:行政管理处 作者:杨尊秋 发布时间:2019-03-29 13:06:00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日,我院荣获上海市公安局治安总队“治安安全合格单位”称号。

2018年,我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根据国务院《内保条例》精神,按照上海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工作要求,在全院广大安全保卫干部和职工群众共同努力下,以健全制度、完善组织、提升能力为基础,紧密结合“进博会”等重大活动节点,实施专业保卫和群防群治相结合,强化重要领域安全防范,有效提升内部安全防范能力,全力维护单位治安稳定。经奉贤区公安分局复查和上海市公安局治安总队验收合格,我院被授予“治安安全合格单位”。

2019年,我院将戒骄戒躁、一如既往、乘势而上,加强智慧管理,完善防控机制,不断提升治安防控能力和安全防范水平,有效夯实内保基础,为我院的科研工作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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