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召开2021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动员培训会
2021年1月20日,我院召开2021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动员培训会,全院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了会议,院党委副书记徐伟林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院党委委员、组织人事处处长刘红主持。
会上,刘红向全体处级干部传达了市委组织部关于高质量做好2021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精神。刘红强调,2020年我院个人事项报告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比较顺利,抽查核实结果不实率明显下降,各单位要毫不松懈、再接再厉,进一步提高填报质量,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确保报告工作更上一个台阶。组织人事处副处长单丽丽就2021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填报工作做了专题辅导。
徐伟林强调,全院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将其视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要原原本本、逐字逐句认真学习两项法规和填报要求,确保如实完整规范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各单位党组织要切实按照三张责任清单要求,担负起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发挥党组织书记审签把关作用,加强提醒督促、审核把关;对不按时报告、漏报或者隐瞒不报的,严格按照两项法规有关规定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严肃追究责任。
通过动员培训,全院领导干部对有关事项报告工作进一步提升了认识,对填报要求进一步深化了了解,为高质量完成2021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打好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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