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科学院拟转化科技成果确权公示表
附件4
上海市农业科学院拟转化科技成果确权公示表
成果名称 |
“沪丰4号”蛹虫草品种 | ||
成果所在单位 |
生态所 |
我院成果持有权属占比 |
100 % |
成果简介(150字左右) |
沪丰4号蛹虫草系由野生蛹虫草人工驯化选育而来。
产量表现:经2013年至2015年的生产试验证明,“沪丰4号”的平均生物转化率为103.82%,比东北蛹虫草高14.4%,比江门蛹虫草高25.9%。子实体根数中等,平均1.5~2.0根/cm2,出子实体能力强。
适宜种植地区:适宜于人工控制条件下周年工厂化栽培,以及全国范围内适温条件下的季节性栽培。 | ||
院内成果完成人权属比例 | |||
完成人 |
比 例 | ||
高新华 |
30% | ||
陈 伟 |
30% | ||
黄开华 |
30% | ||
张 穗 |
5% | ||
孙丽娜 |
5% |
公示期为:2017年2月8日至2017年2月28日(15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拟申报项目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成果所在单位办公室提出。异议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21-62208566
传 真:021-62201112
成果所在单位联系人:杨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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